近年来,因贪腐落马的官员,生活大多奢靡铺张,但也有不少贪官一边装穷,一边大肆敛财。有媒体梳理了三种装穷的把戏:装穷不露富型、不食人间烟火示穷型、晒工资哭穷型,勾勒出一副副滑稽可笑的表演型贪官形象。
一些官员为了打造自己清廉的形象,使尽花拳绣腿。有的“一日三餐稀饭馒头”、有的 “穿衣朴素骑自行车上班”、有的声称“自己参加工作20多年连住房也没有”……再不显山露水的哭穷、炉火纯青的表演,也掩饰不了赤裸裸的贪腐本质,为他们的苦心经营画上句号的是那一纸浸染悔恨的忏悔书。
这样的清廉形象其实是一种刻意的蒙蔽和欺骗。正如鲁迅所言:“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古来无有”。无一例外的是,无论这些贪官如何精心修饰自己的清廉形象,即使能得逞于一时,也不可能长久地蒙骗下去。再高明的“影帝”,如果自己的人品官德、真实行为配不上外在的表现,迟早会被揭穿,露出其虚伪贪婪的本质。
从政为官,没有谁不希望给人民留下光辉的形象。但清廉的形象,是一生人品官德的坚守,不是秀出来给人看的,更不是经过伪装修饰的,而是从内到外的自然流露。这样的清廉是他们“本来如此”的真实,是浑然天成的。
官员清廉不清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如果一个官员本色清廉,不需要刻意宣传,老百姓自然都会看到。焦裕禄、杨善洲从不标榜自己是清官,可老百姓打心眼里敬佩。周本顺有许多反腐“金句”,王敏常把“守纪律讲规矩”挂在嘴上,但不管外表和语言怎么掩饰,贪官的本质是掩饰不了的,终究会显出卑劣的真面目来。
清廉的为官形象从来就不是装出来的,外在形象是表面,本质特征才是关键。清廉不是挂在嘴上的,也不是自我标榜,而是体现在实际行动中。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要真正把清正廉洁融入到日常行为中,把清廉化为自己的一种习惯,以身作则,言行一致,把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当成“镜子”,时常照照自己的“形象”,严格要求自己,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应有的品质。真正的清廉不用装模作样、示穷于众,而是自在人民心中。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党群工作部杨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