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持续加大,作风建设驰而不息,不少党员干部积极主动,把正风反腐当作自我净化的契机。他们的官架子放下了,主观能动性发挥起来了,办事效率提升了,群众的大拇指也竖起来了,这是化压力为动力的正能量。
但也有个别党员干部不习惯:如今红线多、要求严,当官成本高,一不小心便会踩了地雷。他们主观臆断地认为规矩约束严了不好开展工作,主观能动性难以发挥。
于是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有的领导干部靠铺摊子、上项目的老方法不管用,在转型升级中培育新兴产业的新办法又不会用,思想上顾虑重重,以致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上打“折扣”。
随着政府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权力清单进一步明晰,有的干部对新的改革举措和政策手段认识不到位、不充分,有的满足于照本宣科,生搬硬套,导致改革举措不接地气,流于形式。
这些问题的背后,是一些官员不担当、不实干,其本质是没有正确认识守规矩和发挥主观能动性之间的辩证关系。守规矩不做出格的事,是提醒干部正确对待权力、秉公行使权力。不守规矩,发挥主观能动性就会走样,而脱离了政治责任的主观能动性游离于党纪国法之外,最终的结果是既挑不好担子,也干不好工作。另一方面,对规矩的理解也不能走极端,成为抱残守旧、束缚手脚的借口。正如“亲”“清”政商关系要摒弃官商“勾肩搭背”一样,不是要求官员和企业家“背靠背”,而是强调官员要摆正自身位置,切不可用公权谋私利。
严是一种爱护,清是一种自由。多回家吃饭、少出去应酬,干部感受到更多的是一种解脱;脱离了文山会海,远离了迎来送往,告别了觥筹交错,干部就有更多时间精力抓学习、搞调研、问民情,这正是轻装上阵、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大有作为的好时候,又怎能浑浑噩噩坐失良机,畏首畏尾自懈其劲?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大批勇于担当的改革奋楫者。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曾指出:“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正是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定心丸”。
在历史给予的改革机遇面前,真正的改革者要把规矩意识融入到干事创业的实践中,在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过程中把规矩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要拥有不计个人得失的政治品质,始终以执着的信仰改革创新,身正不怕影子斜;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形成法治思维,改革创新的举措只要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法律框架,就大胆试、大胆闯,这才是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担当。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党群工作部杨小杰)